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報名課程
課程詳細資訊
| 核准文號 | 北市研習字第1150615004號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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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主辦單位 | 臺北市教師研習中心 | ||||||||||||
| 研習名稱 | 115年度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員精進培訓第2期8/18、8/20(報名須將高階培訓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回傳承辦人) | ||||||||||||
| 研習目標 | 增進本市各級學校校園性別事件調查專業人才庫成員法規與調查知能。 | ||||||||||||
| 研習時數 | 10 | ||||||||||||
| 研習對象一 | (一) 本市各級學校已完成調查人才庫高階研習班之人員,並具處理校園性別事件調查經驗者。 (二) 須納入本市校園性別事件調查人才庫者,限112年前(含112年)取得資格者。 | ||||||||||||
| 研習對象二 | 開放校際報名 | ||||||||||||
| 研習對象三 | 國小,國中,高中 | ||||||||||||
| 研習人數 | 60人,每校1人 | ||||||||||||
| 研習開始日 | 2026/08/18 上課時間請查看錄取通知信 | ||||||||||||
| 研習結束日 | 2026/08/20 | ||||||||||||
| 研習單位地址 | 本市立新興國民中學3樓視聽教室(臺北市中山區林森北路511號),校內無提供停車。 | ||||||||||||
| 研習教室 | |||||||||||||
| 研習方式 | 講授 | ||||||||||||
| 報名方式 | 線上報名 | ||||||||||||
| 遴選說明 | (一)請於報名截止日前登入臺北市教師在職研習網(https://insc.tp.edu.tw/)報名,並經行政程序核准後,由學校研習承辦人於報名截止日前完成薦派報名。 (二)線上報名後,請將調查專業人員高階培訓證書或研習時數證明於報名截止日前傳真或e-mail給承辦人作為資格審查之依據(請再來電確認是否寄達),未於期限前檢附者恕不遴選參加本研習。 (三)本中心將依報名順序遴選,遴選結果、課程資訊、課程異動等將至遲於開課前3日內,以各研習員登錄於研習網之電子郵件信箱通知(請保持開通並有足夠雲端空間)。 | ||||||||||||
| 研習承辦人 | 袁幼芬 | ||||||||||||
| 承辦人電話 | 02-28616942轉214 | ||||||||||||
| 實施計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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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若要報名,請先登入)
| 單元課程名稱 | 上課時間 | 講座姓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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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申復法規的溫故與知新 | 2026-08-18 09:00:00~12:00:00 | 鍾宛蓉律師鍾宛蓉律師事務所 |
| 行政救濟法規與行政法院見解 | 2026-08-18 13:00:00~15:00:00 | 鍾宛蓉律師鍾宛蓉律師事務所 |
| 申復案例研討 | 2026-08-20 09:00:00~12:00:00 | 鍾宛蓉律師鍾宛蓉律師事務所 |
| 行政救濟案例研討 | 2026-08-20 13:00:00~15:00:00 | 鍾宛蓉律師鍾宛蓉律師事務所 |